洞辦發(fā)〔2008〕72號
中共洞口縣委辦公室 洞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切實轉變會風嚴肅會紀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人民政府,縣直副局以上單位:
近年來,全縣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真正把干部作風建設作為一件大事來抓,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在開展“盡職責、正風氣、建績效”主題教育活動專題調研中,干部群眾對干部作風,特別是會風會紀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見,主要有:有的單位主要領導外出不按要求請假;有的單位領導不按要求參加會議,擅自安排其他人替會,甚至既不參加會議,也不按要求履行請假手續(xù);有的單位無故缺席;有的干部無視會議紀律,遲到、早退現(xiàn)象嚴重,在會場接電話、打電話、交頭接耳、喧嘩閑談、頻繁走動等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有的參會人員不作記錄,會后不傳達會議精神。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會議的效果,影響了縣委、縣政府的形象,影響了全縣各項工作的部署及貫徹落實。為了切實轉變會風、嚴肅會紀,特通知如下:
一、落實好出席會議人員。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接到會議通知后,要嚴格按照會議要求的職級、職務、分工等范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準時到會。未經縣委辦、政府辦或會議主辦單位同意,不得缺席、不得替會,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參會范圍。
二、嚴格執(zhí)行請假制度。因事因病確實不能參加會議的,要按照“誰召集會議向誰請假”的原則,提前履行請假手續(xù)。向主管縣級領導請假的,應及時告知縣委辦或政府辦負責同志。凡明確規(guī)定黨政一把手參會的,黨政一把手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請他人替會;凡所在單位活動安排與參會有沖突的,原則上應根據(jù)會議通知要求及時調整,確保正常參會;因會前縣外出差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應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報告詳細事由,經同意后方可請假;未經同意的,不得擅自請人替會。
三、準時參加會議。不論召開什么會議,參會人員必須提前或準時到達會場。會議開始后才進入會場的人員視為遲到,會議督查員要登記遲到人員名單,遲到者必須書面說明原因,并在會議結束后接受補課。
四、嚴格遵守會場紀律。會議開始后,與會人員一律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在會場內接、打電話;嚴禁交頭接耳、喧嘩閑談、來回走動、頻繁出入會場等干擾會議秩序的行為,保持會場肅靜;有特殊情況中途退場的,必須經會議主持人批準,對未批準的,視為早退,會議督查員要登記在冊。
五、認真落實會議精神。與會人員要專心聽、認真記,切實領會會議精神。副職參加的會議,會后要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匯報會議情況。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會后要及時傳達貫徹會議精神,制定落實會議精神的具體措施,抓好落實工作。凡因遲到、早退或不專心聽會等原因導致會議精神傳達貫徹不到位、會議部署的工作任務不落實而延誤工作的,由紀檢、組織部門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
六、嚴格會議管理制度。縣委辦、政府辦加強對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參加會議情況的督查,建立會議臺帳。對違反會議紀律的,縣委辦、縣政府辦實行雙月專題通報,第一次予以通報批評,第二次由有關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全縣,第三次實行誡勉談話。凡受到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每次扣除該單位年度文明考核總分的0.2分;屬垂直管理部門的,由縣委、縣政府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七、縣四大班子領導出席會議的規(guī)定。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一般只出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全縣性會議。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議一般請縣四大班子分管領導和聯(lián)系領導出席,確需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出席的,應提前向主要領導匯報。縣政府副縣長主持召開的會議,不是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一般不出席。縣內召開的各類會議一律不得向縣四大班子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發(fā)送請柬。全體縣級干部,特別是縣委常委要帶頭轉變會風,嚴肅會紀。
中共洞口縣委辦公室
洞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中共洞口縣委辦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發(fā)
(共印200份)
會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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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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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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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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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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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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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會單位 |
應到: 個 |
實到: 個 | |||
到 會 情 況 |
缺 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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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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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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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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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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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紀律 情 況 |
好 |
中 |
差 | ||